驻马店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办理分为两种: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登记。其中单位参保登记所需的材料由单位出具。
参保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未参加(或已办理终止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无固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不论户口性质,均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参保材料
须由申请参保人员本人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三张,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证明一份。
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本人持申报材料至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经窗口和稽核科审核无误后,报公共业务服务中心录入计算机。
社会保险服务电话一览
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材料
一、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两份)
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三、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企业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基本情况表》(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2、 上一年度会计账簿-应付工资(应付薪酬)、应付福利费(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3、 上一年度每个月的会计凭证(附有工资发放表的凭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五、 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
参保申请表格
申请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础数据申报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程序
1、 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表格进行初审,符合办理规定的,及时受理。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参保缴费并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2、 资料不全的,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待材料补齐后予以受理。
3、 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经办人员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当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市直服务电话:2813202
1、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0%
2、医疗保险 单位:6.0% ;个人2.0%
3、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4、生育保险 单位:1.0%;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 单位:1.0%;个人:无需缴纳
6、缴费基数:1816元≤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9082元